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 2011035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路强先生、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魏炜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路强先生书面委托许晓文先生、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魏炜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肖静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向中国交通银行深圳华强支行申请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1年度向中国交通银行深圳华强支行申请增加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该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六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分两期发行;
2、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3、本次短期融资券的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6、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通及偿还银行借款;
8、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行发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条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11年8月16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关于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六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已经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1年7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会议参加人员:
A、截止2011年8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C、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11年8月10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11年8月10日)
D、委托代理人应于2011年8月10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E、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8868-8476、7828
传 真:0755-26739900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六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1年8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103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定于2011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年8月8日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会议室
3、召集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发行方式;
(2)发行股票种类;
(3)每股面值;
(4)发行数量;
(5)发行对象;
(6)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7)锁定期安排;
(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9)上市地点;
(10)未分配利润安排;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均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13日、7月12日及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证券法律部;
邮政编码:518057
4、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联系传真:0755-26739900
联系人:刘栋、马艳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738525 | 长园投票 | 16 | A股 |
3、股票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网络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 | 2.00 |
| 发行方式 | 2.01 | |
| 发行股票种类 | 2.02 | |
| 每股面值 | 2.03 | |
| 发行数量 | 2.04 | |
| 发行对象 | 2.05 | |
|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2.06 | |
| 锁定期安排 | 2.07 |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2.08 | |
| 上市地点 | 2.09 | |
| 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 |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2.11 | |
| 3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 3.00 |
| 4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 4.00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A、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B、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
2.01 发行方式 (同意□ 反对□ 弃权□)
2.02 发行股票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2.03 每股面值 (同意□ 反对□ 弃权□)
2.04 发行数量 (同意□ 反对□ 弃权□)
2.05 发行对象 (同意□ 反对□ 弃权□)
2.06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 反对□ 弃权□)
2.07 锁定期安排 (同意□ 反对□ 弃权□)
2.0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反对□ 弃权□)
2.09 上市地点 (同意□ 反对□ 弃权□)
2.10 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 反对□ 弃权□)
2.11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 反对□ 弃权□)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同意□ 反对□ 弃权□)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同意□ 反对□ 弃权□)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1年8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11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期权计划》中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1+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比率)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方案为:以总股本431755056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2298×(1+0.5+0.5)=4596(万股)
依据《期权计划》中第九条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时,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31755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3.49-0.1=23.39元
依据《期权计划》中第九条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前的行权价格÷(1+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方案为:以总股本431755056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3.39÷(1+0.5+0.5)=11.70(元)
即经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4596万股,每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70元。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