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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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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1-21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9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7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蔡中青、韩学松、宁宇、陈文化、李远见、高智敏、郑毅,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通过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58.16万元,核销各项准备 395.84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修改并重新制订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1-2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吴建平、章顗、卞陇,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监事长吴建平先生主持,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公司2011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及时进行项目建设,把握市场机会。公司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63,083,243.00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1-23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03号文核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常林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7,3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0A8090-2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6,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16,333,134.6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9,999,865.40元。该资金已于2011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11月22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0年12月15日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第二节第一条:“若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的投入”,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1A8005),截至2011年6月16日止,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3,083,243.00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现计划以63,083,243.0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083,243.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584,500,000.0063,083,243.00
    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55,320,000.00-
    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60,000,000.00-
    合计799,820,000.0063,083,243.00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63,083,243.00元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投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11A8005)。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置换使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63,083,243.00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及时进行项目建设,把握市场机会。公司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63,083,243.00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常林股份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常林股份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1-2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03号)核准,常林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八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6,33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333,13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9,999,865.4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5月27日存入常林股份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XYZH/2010A8090-2号《验资报告》。

    经常林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向“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拟使用“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小营前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到期前以自有资金归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将确保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安全。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保证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保证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保荐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学松、宁宇、陈文化对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1-25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常州市长龄桥箱有限公司

    清算结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市长龄桥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桥箱”)是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3.33%,经营范围为:装载压实机械、驱动桥制造、销售等。

    在公司实施的常林项目园区建设规划中,为整合工程机械驱动桥、变速箱、变矩器及分动箱等的制造,提高运营效率,对项目园区生产资源进行了优化布局和流程再造。长龄桥箱作为子公司的经营模式已无法适应整合的需要,也增加了与公司间关联交易的费率及管理成本。公司对子公司长龄桥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该事宜已经公司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截止本公告之日,长龄桥箱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清算工作。清算后剩余净资产总额为1299.56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2011年7月22日已获得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钟楼分局出具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注销已登记。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