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
董事会会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20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1年7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 人,实际参会董事4人,分别为郑念鸿、周前、陈琦、张雷宝,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雷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念鸿先生主持。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同意陈琦女士自愿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请求,现拟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郑羲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郑羲亮先生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陈琦女士在董事会秘书任期内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8月20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8月20日星期六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温州市矮凳桥9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召开大会的方式;
(四)会议议题:
1)关于部分监事改选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投票方式:会议现场投票的方式。
(七)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凡有资格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郑羲亮
3)联系电话:0577-88812155 传真:0577-88842287
4)通讯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5)邮政编码:325003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简历
郑羲亮,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大学本科毕业,同济大学工程电子计算机专业在读研究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发展部经理等职务。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温州东日房地产公司工作,2008年2月开始担任现职工作。曾获浙江省优秀共青团员、温州市优秀团干部、温州市国资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附件二:股东委托授权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1-01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7月20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7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季日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一、本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度半年报编报通知的要求,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监事变动的议案》;
公司监事季日华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三次工会委员会已选举余新建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对季日华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和肯定,对他多年来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通过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余新建个人简历
余新建,男,1964年10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1983年10月至1987年1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航空兵司令部作战处绘图员;1987年至2004年2月在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办公室工作;2004年2月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温州东方灯具大市场副总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先后荣获公司先进工作者,温州市国资委系统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