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
公司201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1-025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
公司201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8月1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名,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为8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骥成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骥成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3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马骥成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对他的提名程序符合现行有关法律规定。马骥成先生的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在成立后未在投标中获得土地,目前没有具体业务,为盘活资金,同意注销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该注销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3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注销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是可行的。该项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曾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在长春市宽城区投资设立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由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100%控股,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公司成立后原计划拟在长春市宽城区投标一宗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后因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出于战略考虑,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在投标中未获得上述土地。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亿元开发贷款的议案》:因房地产业务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5年,贷款主要用于长春上城三期项目开发建设。并同意长春融创用下述自有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长春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为该项贷款进行抵押:
1、以长春融创拥有的证号为长国用(2008)第090022963号的土地(面积为2372平方米)、证号为长国用(2008)第090022965号的土地(面积为893平方米)、证号为长国用(2008)第090022964号的土地(面积为912平方米)、证号为长国用(2009)第090018251号的土地(面积为16167平方米)合计20344平方米的土地全额抵押。
2、以长春融创拥有的证号为长房权字第1090000420号的房产(面积为2058.61平方米)、证号为长房权字第1090000422号的房产(面积为791.35平方米)、证号为长房权字第1090000421号的房产(面积为774.96平方米)的房产合计3624.92平方米的房产全额抵押。
3、以长春融创控股子公司长春嘉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拥有的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081004007号的土地(面积为16912 平方米)、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081004008号的土地(面积为189939平方米)、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081004009号的土地(面积为21104平方米)、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081004006的土地(面积为152213平方米)合计380168平方米的土地第二顺位抵押。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
2、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审议《关于增补马骥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5、参加会议办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1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吴波、周凌云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
附1:马骥成先生简历
马骥成:男,1956年6月出生,199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公司总经理、沈阳公司总经理、北京公司副总经理,远大北京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中国远大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远大集团助理总裁,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总裁,北京中广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0年底任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总裁。2011年1月至今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附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 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增补马骥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1-026号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第二大
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展置业”)和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鸿基”)的来函,函中称:昂展置业和中兴鸿基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现因原计划(2010年)的实达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终止,经昂展置业与中兴鸿基友好协商,昂展置业与中兴鸿基一致同意自即日起解除双方一致行动人关系。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