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00039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B 公告编号:[CIMC]2011-02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作为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麦伯良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一、本次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2010年9月17日,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10年9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确定“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0年9月28日,行权价格为12.39元。2011年1月26 日,有关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完成。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时,行权价格要进行调整。
二、本次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62,396,0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50元(含税)。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对A 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39-0.35=12.04元。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申请,实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决议;
3、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