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哥自贸协定8月1日生效
2011-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中哥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共同迈进“零关税时代”。
记者了解到,中哥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全面、开放水平较高。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在服务贸易领域,哥方将在电信服务、商业服务、建筑、房地产、分销、教育、环境、计算机和旅游服务等45个部门或分部门进一步对中方开放,中方则在计算机服务、房地产、市场调研、翻译和口译、体育等7个部门或分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