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蕾 ○编辑 梁伟 颜剑
在年初深圳成功试点车险费率市场化之后,改革的步伐即将铺至全国。各家财险公司正在静待9月底相关细则的出台,上海等地车险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的时间表也因此延后。车险费率市场化后的国内车险市场格局即将生变。
从2003年至今,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历经了“先放、后收、再放”的曲折改革。不过,与2003年的条款、费率“双放开”相比,如今的改革思路更趋合理和灵活性。从改革的思路来看,先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一个行业参考条款,再由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各自的综合成本率(赔付率+费用率)确定费率,而符合条件的优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及盈利水平达到规定标准)仍可独立开发条款和费率。
这样的灵活放开意味着,2003年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恶性竞争基本不会在本次改革中出现。一方面,将费率与综合成本率、偿付能力挂钩,将抑制保险公司大打恶性价格战;另一方面,多年前保险公司已饱尝恶性价格战所带来的亏损恶果,基本不会重蹈覆辙。
市场化的推行,意味着消费者将有更多选择权。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使得现有车险产品价格更加合理,而且有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能力,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另外,在费率市场化的基础上,改革措施还有较多利于消费者之处,将剔除原有一些不利于车主的条款内容,增加保险责任范围等,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一位知情人士举例说,比如按照原先一些车险条款,要求车辆必须年检,否则可能面临出险后被拒赔的情况,但改革后的车险条款中将适当放宽这些不利于消费者的因子。
目前,监管部门已经对车险产品费率展开调研,预计9月底前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的改革。调研的内容包括: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标准上存在的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客户利益的意见和建议等。
然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所产生的影响程度不一。一些中小规模的财险公司负责人坦言,挑战很大。在他们看来,由于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与综合成本率(赔付率+费用率)挂钩,综合成本率越低的保险公司,在费率放开的灵活性上更具优势。
众所周知,按照一般的行业惯例,大型保险公司由于规模效应和管理先进等原因,综合成本率容易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如太保财险、平安财险的综合成本率近期都控制在93%的水平。而中小保险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初期成本支出较大,加上规模效应尚未体现,综合成本率也就要比大公司高出不少。
在此压力下,中小保险公司急寻良策。有公司提议,应该在支付给中介的车险手续费上给予中小保险公司一定的倾斜政策,即实施手续费差异化,有助于中小保险公司保住一定的车险市场份额。否则,中小保险公司的生存压力堪忧。目前,上海等地正在研究相关差异化方案,但可能要等到车险费率市场化实施之后才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