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地产投资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期上报补正材料的公告
  • 海南瑞泽股份新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11年8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8版:信息披露
    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期上报补正材料的公告
    海南瑞泽股份新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期上报补正材料的公告
    2011-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ST黑化 编号:临2011-029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延期上报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11178号),要求本公司在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申请材料向其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同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化纤”)收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11179号、111180号),要求翔鹭化纤在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材料向其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目前公司正会同交易对方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中介机构就补正通知所提出的要求逐项落实。由于部分事项仍未完成,公司已向证监会申请延期上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11178号)相关的补正材料。待相关补正材料准备齐全后,公司将及时向证监会申请上报。

      因翔鹭化纤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申请收购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系由上市公司向其发行新股所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目前尚未获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待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后,翔鹭化纤将按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11179号、111180号)的要求补充提供本次重组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