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03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南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1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的开发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益磁材”)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将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对江益磁材增资,增资完成后,由江益磁材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93,635,600元对江益磁材增资,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增资后,江益磁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03,635,600元,公司占江益磁材的出资比例仍为100%。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0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决定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益磁材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江益磁材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市信用社)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1-005《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04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的开发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的建设,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93,635,600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益磁材”)增资,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增资后,江益磁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03,635,600元,公司占江益磁材的出资比例仍为100%。本次增资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此次增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江益磁材的基本情况
江益磁材成立于2006年1月4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南东。注册地址:江门市金瓯路359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其器件、粉末冶金零件、机械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微型电机及其驱动系统、电机产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700000010793。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增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的开发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益磁材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将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对江益磁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益磁材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安排,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对江益磁材增资(一次性增资完毕),并分别用于“年产15000吨高性能电机用永磁铁氧体磁瓦技改项目”、“年产5000吨JPM-2E高性能干压异方性永磁铁氧体材料和制品的开发项目”、“年产3000吨环保、高性能粘结永磁铁氧体技改项目”建设,所有增资资金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在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管理。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全资子公司江益磁材的增资方案,是实施公司未来产业升级和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05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5号文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江粉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5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1,590万股,网上发行6,360万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共募集资金6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382,53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617,469.15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7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深QJ[2011]64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江粉磁材于2011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江益磁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市信用社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五家金融机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1年8月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益磁材及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市信用社于2011年8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370301040023107,截止2011年8月1日,专户余额为105,981,869.15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001670239053005528,截止2011年8月1日,专户余额为1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江益磁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00972284508093001,截止2011年8月1日,专户余额为87,299,3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江益磁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江益磁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2012035129024805027,截止2011年8月1日,专户余额为120,0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江益磁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江益磁材在江门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环市信用社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0020000003181813,截止2011年8月1日,专户余额为186,336,3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江益磁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江益磁材及各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信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各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程久君、杨健可以随时到各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各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各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各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各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各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各专户银行,同时按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各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各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各专户银行、国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信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3年12月31日)起失效;四方监管协议自公司、江益磁材、各专户银行、国信证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信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3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1-00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中股份比例差错的
修正公告
我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披露了《公司章程》、《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因疏忽致使股东持股比例出现差错,现修正如下:
公司增资前,公司股东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股 东 | 认购股份(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汪南东 | 12,325.86 | 51.72 |
2 | 吴 捷 | 1,745.68 | 7.32 |
3 | 吕兆民 | 1,197.80 | 5.03 |
4 | 伍杏媛 | 676.62 | 2.84 |
5 | 叶健华 | 315.30 | 1.32 |
6 | 莫如敬 | 237.50 | 1.00 |
7 | 钟彩娴 | 144.80 | 0.61 |
8 | 黄耀祥 | 132.70 | 0.56 |
9 | 黄秀芬 | 71.50 | 0.30 |
10 | 高 雯 | 200.00 | 0.84 |
11 | 陈宇华 | 730.00 | 3.06 |
12 | 范耀纪 | 100.00 | 0.42 |
13 | 江门龙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52.24 | 4.84 |
14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 | 16.78 |
15 | 深圳市和泰成长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 | 3.36 |
合 计 | 23830.00 | 100.00 |
公司增资后,公司股东认购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 认购股份(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汪南东 | 12,325.86 | 38.78 |
2 | 吴 捷 | 1,745.68 | 5.49 |
3 | 吕兆民 | 1,197.80 | 3.77 |
4 | 伍杏媛 | 676.62 | 2.13 |
5 | 叶健华 | 315.30 | 0.99 |
6 | 莫如敬 | 237.50 | 0.75 |
7 | 钟彩娴 | 144.80 | 0.46 |
8 | 黄耀祥 | 132.70 | 0.42 |
9 | 黄秀芬 | 71.50 | 0.22 |
10 | 高 雯 | 200.00 | 0.63 |
11 | 陈宇华 | 730.00 | 2.30 |
12 | 范耀纪 | 100.00 | 0.31 |
13 | 江门龙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52.24 | 3.63 |
14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 | 12.59 |
15 | 深圳市和泰成长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 | 2.52 |
16 | 有限售条件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网下发行) | 1590.00 | 5.00 |
1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360.00 | 20.01 |
合 计 | 31780.00 | 100.00 |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