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1年7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16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9月2日,通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网点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
6、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二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认购金额不设级差。
8、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abc-ca.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有关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1095599)和当地代销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直销中心电话(021-61095610),垂询认购事宜。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16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http://www.abc-ca.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它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
660010
3、基金类别
股票型基金
4、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组合经风险调整后的超额收益为目标,通过对定量和定性多种投资策略的有效结合,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7、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它投资人。
9、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发售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10、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部分或本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
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部分。
11、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1年8月8日到2011年9月2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具备上述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或停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在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募集期结束时,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3个月内,本基金若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按前款规定依法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2、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下转B10版)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