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审议事项 | 反对(×) 弃权(Ο) | 表决 (股数) |
一、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二、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一)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计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4=票) | ||
1 | 选举蔡健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 | 选举邓志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3 | 选举胡小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 | 选举王远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二)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计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7=票) | ||
1 | 选举陈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 | 选举刘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 | 选举彭继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 | 选举舒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5 | 选举向奇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6 | 选举夏正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7 | 选举周靖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三、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累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权总数:股×3=票) | |||
(一) | 选举李敏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二) | 选举汪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三) | 选举杨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下转B58版)
投票说明:
1、议案二、议案三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股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
2、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4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7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对应的空格内打“√×Ο”,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如有选择弃权票,那么累积表决总数将相应减少(股×弃票人数)。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1-04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1 年8月3日与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
一、 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情况介绍
公司与天堂硅谷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友好合作为目标签订意向协议。根据意向协议,经双方履行各自必需的审批程序后,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作为在畜牧业领域进行产业整合的平台,用于投资或并购与畜牧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项目,并在适当时候由公司收购该合伙企业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达到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若成功合作,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杭州市玉皇山路76号三号楼
法定代表人:袁维钢
注册资本:2亿元
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
天堂硅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是一家国内知名、浙江省第一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集团,在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投资、管理及资本市场运营等方面具有领先的品牌、管理与人才团队优势。从事股权投资已超十年,截止2011年4月底,集团已发起设立各类基金43支,实际到位资本近50亿元,投资和资产管理项目共计85个(16家已上市),管理资产超过80亿元人民币。2010年净利润及税收双双超过2.5亿元。
三、意向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意向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意向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开展合作前期工作,目前尚无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还无法预测对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承诺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1-04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7人,实到职工代表7人,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工会主席夏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选举金祥云先生、田孟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上述两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4日
附件: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金祥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出生,高中学历。1984-1987年任溆浦瓷厂劳资科长;1987-1992年任溆浦瓷厂供销科长;1993年-1997年任溆浦外贸公司部门经理;2008年至今在公司项目部工作;现兼任本公司监事。金祥云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田孟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高中学历。1997年任外贸土畜公司饲料厂厂长、公司监事;20O2年至今任本公司饲料厂厂长、公司监事。田孟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田孟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