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天利高新 编号:临2011-013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由付德新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预案:
1、发行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每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
5、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承销方式:采取余额包销的承销模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牵头组织承销团,对于承销团未认购的余额部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进行包销;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1、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发生变化,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1、原《公司章程》1.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595,171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154,688元
2、原《公司章程》3.1.6条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525,595,17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25,595,171股。
修改为: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578,154,68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78,154,688股。
3、原《公司章程》2.2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物运输;甲基叔丁基醚、液化石油气、2-丁酮、2-丁醇、氢气、硝酸、环己烷、醇酮、二元酸酯、己二酸的生产、销售;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住宿、餐饮、美容美发、娱乐业经营、烟酒零售、饮料销售(上述经营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高级润滑油系列添加剂产品、高级沥青系列产品、土工合成新材料、塑料原料及制品、精细化工系列产品的科技开发、生产、储运和销售;石油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密封件生产和销售;场地、设备、房屋租赁、日用百货销售;洗衣服务;劳务派遣。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自身发展能力,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可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修改为:2.2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物运输;甲基叔丁基醚、液化石油气、2-丁酮、2-丁醇、氢气、硝酸、环己烷、醇酮、二元酸酯、己二酸的生产、销售;铁路危险货物托运;天然气管输;住宿、餐饮、美容美发、娱乐业经营、烟酒零售、饮料销售(上述经营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高级润滑油系列添加剂产品、高级沥青系列产品、土工合成新材料、塑料原料及制品、精细化工系列产品的科技开发、生产、储运和销售;石油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密封件生产和销售;场地、设备、房屋租赁、日用百货销售;洗衣服务;劳务派遣。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自身发展能力,经有关政府机关批准,可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4、原《公司章程》1.11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
修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机械师。
5、原《公司章程》6.1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2-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2-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机械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1-014)。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天利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1-014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5日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1年9月1日(星期四)上午10:00
会议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否 |
2 |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是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披露情况:
议案1、议案3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11年8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议案2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11年5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1年8月29日—30日
(上午10:00—1:00,下午3:00—6: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肖艳、张茹
电 话:0992-3655959、0992-3877118
传 真:0992-3655959
邮 编:833600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 | 表决权指示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如股东本人未对有关议案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