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1-03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方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8月4日—8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8月4日下午3:00 至2011年8月5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721,88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87%: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062,588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9,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05%。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本项议案为98,386,588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99.6604%;
反对本项议案为335,301股;弃权为0股。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议案二、《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变更提供资助主体的议案》:
赞成本项议案为98,382,688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99.6564%;
反对本项议案为338,301股;弃权为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本项议案为98,388,989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99.6628%;
反对本项议案为332,000股;弃权为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刘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朝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