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省份农村医疗机构
获财政补贴
获财政补贴
201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宦璐 ○编辑 阮奇
⊙记者 宦璐 ○编辑 阮奇
财政部网站4日发文称,财政部于日前下拨2011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资金71.5亿元,专项用于吉林、安徽、云南、宁夏等32个省(区、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的攻坚之年。据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任务之一,就是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服务能力。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表示,今年要继续投资,全面完成对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任务。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基层的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包括全科医生的配备,准备通过两年时间,使全国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配上合格的全科医生。
据记者调查,各地目前已对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多渠道补偿机制。宁夏、山东、江苏、陕西等地已出台《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办法》。江苏扬州今年初步确定了各地对村卫生室的补助途径为地方财政、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三个”渠道,平均补助标准到每个乡村医生为2.5至3万元(含养老保险政府补贴部分),并全面实施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