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平安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11年8月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平安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2.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3.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4.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二、转换费用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为: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a.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则申购补差费为0。申购补差费率具体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b.若申请转出份额包含不同注册日期的份额,转出基金赎回费为每笔转出基金赎回费汇总。
c.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单独核算。
d.基金转换份额的余额的处理方式:基金转换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转换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基金转换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基金转换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特别说明除外),基金转换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3.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费率执行。
三、业务规则
1.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参照平安证券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且本公司已经公告开放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处理原则。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7.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8.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9.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10.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或最新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站:www.pingan.com
b.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2.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平安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11年8月9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在平安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业务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投资者可与平安证券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平安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二、基金定投业务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平安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业务咨询
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站:www.pingan.com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