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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1—2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宋慧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袁光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附简历)。并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和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罗文兵先生、唐学会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聘任许克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后附简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为保障子公司融资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为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抚顺市商业银行东洲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续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为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的5000万元短期贷款提供担保(续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主要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11: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2日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内容:

      (1)关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的议案;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4.参加人员:

      (1)2011年8月22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24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2:00时--6:0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730084

      联系电话:0931-6239320 0931-6239122

      传 真:0931-6239221

      联 系 人:安民 马华东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及简历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简历

      1、袁光旭,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抚顺钢铁公司炼钢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福建龙岩钢铁公司总经理;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

      2、许克春,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党委书记;2011年1月起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1—2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炭素”)、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高新”)、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

      ● 本次担保金额分别是:公司为抚顺炭素提供担保15000万元、公司为方大高新提供担保(续保)3000万元、公司为北京方大提供担保(续保)5000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金额64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融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①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000 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一年;②同意公司为方大高新向抚顺市商业银行东洲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续保),期限一年;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的5000万短期贷款提供担保(续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6326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4002111669,公司住所: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路西段47号,经营范围:炭素制品制造,钢材、冶金材料销售,炭素新产品开发、设计。本公司持有抚顺炭素65.54%的股份。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抚顺炭素总资产46392万元,负债25058万元,净资产21334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1232万元。

      2、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400000027020,公司住所:抚顺市东洲区新屯西街4号,经营范围:煅后焦、针状焦制造、销售,石油焦销售。本公司持有方大高新60%的股份。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方大高新总资产17997万元,负债12349万元,净资产5648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480万元。

      3、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6010107512,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号楼,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北京方大100%的股份。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总资产44960万元,负债35970万元,净资产8990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32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2、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高新向抚顺市商业银行东洲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续保),期限一年。

      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的5000万元短期贷款提供担保(续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抚顺炭素提供担保、为北京方大及方大高新提供续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续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公司本次为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续保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52500万元,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237,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2.76%。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金额累计6400万元,均为:公司2004年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陕县支行借款两亿元提供担保中部分逐笔分批已到期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