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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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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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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2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8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邱煜功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余正军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谭焕珠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临2011-02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按照国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关政策和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分别使用广安区、岳池县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共3332万元,并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使用后续农网改造升级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合同签订、资金管理、工程实施事宜。

    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四川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法人和出资人代表,此项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1-026)

    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2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6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9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3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分别向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公司”)、云南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爱众公司”)增资33,000万元和5,000万元,用于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和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6日前分别向星辰水电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入33,000万元、4,977万元,星辰水电公司和德宏爱众公司已分别于2010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9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1年6月30日,星辰水电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28,701,042.12元,收到银行利息收入959,179.9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为302,258,137.81元(其中: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天府支行11011456597801余额为 180,097,378.63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春熙支行下属营业网点提督街支行4402020819201104688余额为122,160,759.18。德宏爱众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20,068,979.15元,收到银行利息收入56,654.64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行24-130601040003079)余额为29,758,652.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公司已制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星辰水电公司、德宏爱众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募集资金的使用遵循计划审批、申请使用、检查评价的步骤进行,项目管理部门每月上旬向财务部门报送下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经公司研究批准。在符合项目付款条件时,由项目管理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根据公司的内控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资金审批、付款。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德宏爱众公司以自有资金17,840,785.76元先期投入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12月德宏爱众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7,840,785.76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370号《关于代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出专项审核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发表保荐意见。(详见2010年12月25日公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星辰水电公司以自有资金10,849,536.00元先期投入泗耳河一级电站项目、三级电站项目。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7月星辰水电公司以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0,849,536.00元。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55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发表保荐意见。(详见2011年7月2日公告的《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于2011年7月实施,所以本报告所披露的截至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包含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星辰水电公司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的议案》,会议同意星辰水电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发表保荐意见。详见(2011年7月2日公告的《关于星辰水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所以本报告所披露的截至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包含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八月八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79,672,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180,599.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770,021.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泗耳河一级、三级电站建设330,000,000.00330,000,000.00 28,701,042.1228,701,042.12不适用不适用2013年 0不适用

    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天然气管道(一期)建设50,000,000.0049,770,976.70 1,479,557.3520,068,979.15不适用不适用2012年0不适用
    合计 380,000,000.00379,770,976.70 30,180,599.4748,770,021.2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7,840,785.7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以自有资金补足。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2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电力”)分别使用广安区、岳池县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共3332万元,并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使用后续农网改造升级资金。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作为四川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法人和出资人代表,此项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交易系根据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有关政策实施,所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

    ●过去24个月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截止公告披露日前24个月,公司与水电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为6780万元。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1、本次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3332万元(其中公司1640万元,岳池电力1692万元),作为债务进行处理,形成向关联方借款。

    2、本次使用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及岳池电力用电费收益权质押,形成向关联方提供质押。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使用广安区、岳池县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共3332万元,该项目资金作为向二股东水电集团的借款进行债务处理,形成向关联方借款。水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92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0%,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水电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金使用已于2011年8月8日获得公司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就上述交易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规定:“与其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的总额为3332万元,未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因此不须提呈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注册资本: 244,148万元

    主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水电集团总资产为1,820,261.25万元,净资产为540,889.04万元,净利润21,467.37万元。

    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注册资本: 59,289.2146万元

    主营范围: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等。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10,496.32万元,净资产为86,856.58万元,净利润5,552.64万元。

    3、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岳池县九龙镇新东街一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毛传平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主营范围:电力生产和供应,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安装。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70%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岳池电力总资产42,024.68万元,净资产17,104.36万元,净利润2,320.13万元。

    截止此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未占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3332万元(其中公司1640万元,岳池电力1692万元),作为债务进行处理,形成向关联方借款。同时本次使用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需要公司及岳池电力用电费收益权质押,形成向关联方提供质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合同签订、资金管理、工程实施事宜。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系根据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有关政策实施,所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岳池电力供电网络的优化,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关政策和四川省统一安排部署分别使用广安区、岳池县2010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资金共3332万元。此次使用安排符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前24个月,公司与水电集团共发生的交易金额为6780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1-02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8月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管理,2011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使用上未出现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