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1年8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信达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一、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投资者可自2011年8月10日起在信达证券办理华夏经典混合、华夏收入股票、中信稳定双利债券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以及中信现金优势货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夏经典混合、华夏收入股票、中信稳定双利债券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上述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时,投资者即可在信达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
投资者可自2011年8月10日起在信达证券办理华夏经典混合、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华夏收入股票、中信稳定双利债券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上述基金合同要求的所有投资者。
(三)开办时间
自2011年8月10日起。
(四)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信达证券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信达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信达证券的规定。
目前在信达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
(六)扣款日期
1、投资者与信达证券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信达证券的规定。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七)扣款方式
1、信达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需指定一个信达证券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如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信达证券的规定。
(八)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十)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信达证券的规定。
三、咨询渠道
(一)信达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信达证券网站:www.cindas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四、信息查询
截至2011年8月10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信达证券代销城市
信达证券在以下32个城市的6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海口、南京、常州、深圳、广州、湛江、茂名、蚌埠、沈阳、大连、盘锦、辽阳、本溪、丹东、阜新、葫芦岛、朝阳、营口、佛山、铁岭、锦州、太原、福州、郑州、青岛、义乌、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