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4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该补充资金已于2011年1月17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该补充资金已于2011年8月5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不存在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项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2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本次会议的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并结合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有效的发挥募集资金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符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6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3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传化集团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2011年8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15:00—2011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8日。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在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议案一: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010 | 传化投票 | 买入 | 对应委托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投票代码362010;
(3) 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 | 议案名称 | 对应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 100元 |
议案一 |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元 |
(4)输入买入数量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委托数量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元 |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15:00—2011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8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2871858、83782070(传真)。
5、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小姐。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小姐。
电话号码:0571-82872991
传真号码:0571-82871858、83782070
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0日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8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传化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1年8月18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表决事项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议案一: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4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7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19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2,701,1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96,79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3,204,31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6月22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73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0 年7 月28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0,000,000.00元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0 年7月28日起至2011年1月28 日止。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 年1月17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专户。
2011 年2月15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1 年2月15日起至2011年8月15 日止。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 年8月5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专户。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推进及投入,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决定继续将200,000,000.00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未来十二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情形。在过去十二月内也不存在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情形。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保证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投项目进展。公司保证到期时足额归还,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传化股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实际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传化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传化股份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1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该补充资金已于2011年1月17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该补充资金已于2011年8月5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不存在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
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并结合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有效的发挥募集资金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符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6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