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信息披露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金秋大厦”项目转让的后续进展公告
  •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豁免的公告
  •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停牌公告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完成兑付的公告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11年8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1版:信息披露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金秋大厦”项目转让的后续进展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豁免的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停牌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完成兑付的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1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8月9日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慈溪地区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为第一大股东。

    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8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发起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2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

    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与慈溪地区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为第一大股东,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发起人各出资2,0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总额10%。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需报慈溪市政府初审、宁波市金融办审批,目前投资各方尚未签署协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小额贷款公司其他投资方介绍

    目前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拟定为9名,包括本公司、慈溪市铜业有限公司、慈溪天地花苑酒店有限公司等7名法人和2名自然人。拟投资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法定

    代表人

    实际

    控制人

    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黄新华黄新华4,00020%
    慈溪市铜业有限公司潘长苗潘长苗2,00010%
    慈溪天地花苑酒店有限公司陈 敏陈 敏2,00010%
    慈溪市金源车业有限公司郁孟炯郁孟炯2,00010%
    慈溪市欣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陈书娣陈书娣2,00010%
    慈溪天地物流有限公司傅裕春傅裕春2,00010%
    浙江冠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沈信源沈信源2,00010%
    黄明苗3302221970101711192,00010%
    陈 超3302221974012900192,00010%
    合计20,000100%

    小额贷款公司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慈溪市铜业有限公司;

    住 所:慈溪市新浦镇荣誉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捌万伍仟元;

    主营业务:水表配件、水暖器材、塑料制品、电器配件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焦炭批发、零售。

    2、 公司名称:慈溪天地花苑酒店有限公司:

    住 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东段(汽车东站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中型餐供应。

    3、 公司名称:慈溪市金源车业有限公司:

    住 所:慈溪市胜山镇一灶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佰零壹万捌仟元;

    主营业务:自行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运动滑板、童车配件、五金配件制造、加工。

    4、 公司名称:慈溪市欣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慈溪市浒山街道剑山路16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批发、零售。

    5、 公司名称:慈溪天地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慈溪市龙山镇范市工业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肆佰捌拾万元;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塑料原料、纺织原料批发、零售。

    6、 公司名称:浙江冠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慈溪市崇寿镇六塘村;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伍仟零贰拾捌万伍仟零叁拾元;

    主营业务:新型合金材料的研究、开发。

    以上发起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 宁波慈溪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小企业发展与管理、财务咨询等业务。具体以公司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全体股东均以自有货币资金按持股比例一次性足额出资认购相应股份。

    公司目前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承诺:此次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3、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背景及可行性分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明确了政府对于设立小额代管公司的试点政策,表明了政府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在金融业日益发展壮大的今天,民间金融活动在一些地方作为一种体制外循环的形式一直存在,包括一些民间的借贷行为都是小额贷款公司开办的雏形。本公司通过对慈溪地区民间借贷市场的调研,从需求、效益和风险状况等方面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慈溪地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可以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三农的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对小企业、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为民间资本提供一条合理的出路,使民间融资正规化、可控化,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配置,满足本地区众多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有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同时公司可以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企业的合作关系,为本地区优势小企业和供应商提供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利用小额贷款公司方式灵活的优势,实现供应商、其他中小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共赢。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以下风险:1、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尚需报慈溪市政府初审、宁波市金融办审批,存在审批无法获准通过的设立风险;2、因央行利率水平的变化而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3、中小企业资信状况复杂、资产规模小及资本金小等信用风险;4、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股东出资额进行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经营中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5、由于内部控制程序和外部事件导致经营损失的操作风险。

    慈溪地区优质企业众多,具有持续良好的业务市场,相对广阔的发展前景,小额贷款公司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内部按照金融企业的模式运营,监管严格,整体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后投资预期收益相对稳定,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于公司投资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经

    过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8位发起人投资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规定的情形。公司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做了周密的考虑,并已进行了初步的体系设计,从制度建立、人员选派、治理结构和公众监督等方面为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依法设立后的健康运作提供了基础保障,本次对外投资活动风险可控。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收益。公司

    的绝大部分人力物力均投向当前主营业务。公司将继续利用现有资产、人员、技

    术做好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前主业及未来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此次对外投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与慈溪地区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为第一大股东,其他8位(法人或自然人)发起人各出资2,0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总额10%。我们认为公司的此次投资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针对此议案进行审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发起设立慈溪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