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1—02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博源联化”)、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苏天化”)提供贷款担保总计25,2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博源联化1亿元贷款
公司拟为博源联化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本金)并按约偿付由此产生的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项[双方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博源联化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拟为博源联化在华融湘江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博源联化1亿元融资租赁
公司拟为博源联化向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本金)并按约偿付由此产生的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项[双方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博源联化5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拟为博源联化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兴安北路支行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及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5、苏天化3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拟为苏天化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兴安北路支行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及日期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按80%股权比例为博源联化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4000万元,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美国西格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提供担保。
公司按40%股权比例为苏天化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200万元;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40%股权比例为苏天化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200万元;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苏天化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6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合同查汗淖
2、法定代表人:贺占海
3、注册资本:65,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及其下游产品,其他天然气化工产品,经营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1年6月30日,博源联化资产总额184,042.85万元,负债总额121,114.29万元,净资产62,928.55万元,营业收入64,510.18万元,利润总额1,629.21万元,净利润1,629.21万元。
6、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2%,美国西格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8%,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0%。
博源联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合同查汗淖
2、法定代表人:贺占海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销售,硅胶系列产品生产与销售。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1年6月30日,苏天化的资产总额81,876.80万元,负债总额41,681.33万元,净资产40,195.47万元,营业收入29,079.97万元,利润总额2,582.71万元,净利润2,582.71万元。
6、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40%,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0%。
苏天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5,2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博源联化、苏天化为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为两公司进行贷款担保,可解决两公司流动资金,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
2、提请公司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为博源联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875万元,公司为苏天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51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23,52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10,626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59,34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2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8月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占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贷款期限1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4.5%。公司以所持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质押。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十二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第四项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2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十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1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 2011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凡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四、其他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139873、8139874
传 真:0477-8139833
联 系 人:王强 陈月清
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2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11年8月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苗慧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贷款期限1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4.5%。公司以所持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质押。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