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11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成立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49%的股权;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51%的股权。公司和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竞得的杭政储出[2011]20号地块使用权将注入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杭政储出[2011]20号地块项目的开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1-048号公告)全文详见2011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浙江信宇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信房产”)将联合投资成立浙江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房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将出资4,900万元,占49%的股权;浙信房产出资5,100万元,占51%的股权。本次投资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投资的额度内,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可立即实施。
二、投资主体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完成对信宇房产49%的股权共计4,900万元的出资。
浙信房产将以自有资金完成对信宇房产51%的股权共计5,100万元的出资。浙信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凤起路108号;法定代表人:柴锡强;注册资本:叁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一级。
三、投资目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信宇房产成立后,将主要进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将负责公司和浙信房产联合竞得的杭政储出[2011]20号地块项目的开发。杭政储出[2011]20号地块项目将增加公司开发土地面积14,796平方米,权益可建建筑面积35,510平方米(容积率内),预计在2016年前后可结算收入。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10.1.2、10.1.3、10.1.4、10.1.5和10.1.6条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浙信房产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海投资”,持有公司22.52%的股权)关于其股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7月27日平海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张金土、程大涛、阮志毅、胡巍华和江利雄将其所持的平海投资合计14.8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股东王轶磊(受让前,王轶磊持有平海投资43.27%%的股权)。目前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变更完成后平海投资的股权结构为:王轶磊持股58.16%,王鹤鸣持股41.84%。
公司控股股东的上述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王鹤鸣先生(王轶磊为王鹤鸣之子,系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