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1-02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1-02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概述
2011年8月9日,多家网络媒体相继转载一篇来源于《股市动态分析》的标题为“京东方坐拥80亿投资收益 力保今年扭亏”的报道,该报道称:
传闻一:京东方已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达成初步协议,京东方将在鄂尔多斯建设一条5.5代AM-OLED生产线,项目总投资接近200亿元;……项目达产后年利润有望达到29亿元。
传闻二:作为吸引京东方投资的“交换条件”,鄂尔多斯市政府为其配置约10亿吨煤炭资源……所配置的煤炭资源规划面积有130多平方公里,矿权面积达80多平方公里。矿区地质储量18亿吨。
传闻三:能源项目公司一经成立即有战略投资者拟出资80亿元收购该公司80%股权。这意味着,仅凭这一笔股权交易京东方即有80亿元真金白银入账,为公司今年扭亏加足砝码。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一中,“京东方已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达成初步协议”、“项目总投资接近200亿元”不属实,“京东方将在鄂尔多斯建设一条5.5代AM-OLED生产线”属实。
公司相关真实情况是:
本公司于去年12月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鄂尔多斯科技园战略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61)。
备忘录签署后,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团队,经过一系列的科学考察、调研、论证以及可行性分析后,初步计划在鄂尔多斯市投资建设一条第5.5代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生产线(即第5.5代AMOLED生产线,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20亿元人民币,玻璃基板尺寸为1300mm×1500mm,包括阵列、彩膜、成盒、模组四大工序。
该项目属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主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传闻所称“项目达产后年利润有望达到29亿元”属媒体自行推测,无确切依据。目前,该项目处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中,公司没有就该项目签署任何投资协议。
传闻二中,“鄂尔多斯市政府为其配置约10亿吨煤炭资源”属实,“所配置的煤炭资源规划面积有130多平方公里,矿权面积达80多平方公里。矿区地质储量18亿吨”不属实。
公司相关真实情况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09〕50号)文件精神,在鄂尔多斯矿区范围内给本公司配置相应的煤炭资源(探矿权证)。该资源归本公司所有,由本公司负责处置。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61)。如项目在鄂尔多斯市正式投建,根据上述文件本公司将获得配置总量不低于10亿吨的煤炭资源,该资源获配仍需经主管机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煤炭资源规划面积、矿权面积及矿区地质储量等具体资源信息由相应主管机关决定,传闻所称“所配置的煤炭资源规划面积有130多平方公里,矿权面积达80多平方公里,矿区地质储量18亿吨”等内容无确切依据。
传闻三不属实。
公司相关真实情况是:
考虑到开发煤炭资源需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本公司拟邀请第三方专业能源公司一起合作开发上述煤炭资源。目前本公司初步确定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合作,与本公司合作的第三方专业能源公司、合作涉及的具体股权转让比例、涉及金额等内容尚未确定。
该事项能否实施及对本公司本年度的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其他说明
AM-OLED即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是被视为继LCD、PDP之后发展潜力最大的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作为国内自主掌握TFT-LCD核心技术的显示企业,本公司依靠自主创新、自主技术,利用自身在TFT-LCD方面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化优势,整合资源,积极打造TFT-LCD工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OLED联合实验室、安徽省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新型显示技术创新平台,抢先布局第5.5代AM-OLED生产线,将使公司在全球新一轮平板显示产业竞争中创造先发优势,同时也将带动国内AM-OLED产业的快速发展。
本项目主要生产中小尺寸显示产品,作为电子消费产品的关键组件,其价格会受平板显示产业周期性、市场供需情况和整体经济环境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必要提示
1、本公司已于4月27日披露了《201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1-016),目前2011年半年度业绩与预告相比无重大变化。公司2011年半年度业绩详细情况请详见将于2011年8月30日披露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
2、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