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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66)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李涛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免长途费)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67)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52310586
联系人:水晨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6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400-886-6338
联系电话:0755-22626172
网址:http://www.pingan.com
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7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7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7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7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联系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0931-4890208、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3. 网上直销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址:www.yhfund.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任瑞新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 58598835
传真:(010) 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王珊珊
电话:010-58153322;010-58152145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王珊珊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正回购、逆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基金转入开放期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的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信用债券,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获取优化收益。
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利率周期、宏观经济环境、资金市场状况等实际情况适度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和新股增发,并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重,以进一步提高组合收益。
2、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具体包括市场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等市场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等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2)久期调整策略
信用债券同样承受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本基金还将通过研究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经济周期、市场供求关系和流动性变化等因素,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所占投资比例。
(4)基于信用变化策略
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依靠本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债券的内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5)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所融入的资金投资于信用债券,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6)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信用利差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7)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景好、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进而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当本基金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时,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本基金将把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择机抛售。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3、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投资策略
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作为无风险利率投资品种,主要为本基金投资组合提供较好的流动性。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受货币政策、利率周期、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影响比较大,在综合分析以上因素的基础上,主要采用久期管理和收益率曲线策略配置合适期限的投资品种控制利率风险,获得相对较优的利率风险收益。在平稳的市场利率环境下,通过回购套利投资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可以获得具备较好流动性的利差收益。对于跨市场发行的国债,由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构成差异,还可获得跨市场交易的套利收益。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具备良好的抵押回购融资功能,对放大基金资产投资,应急大额基金赎回起到流动性支持作用。
4、新股申购策略
历史经验表明,由于股票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存在,参与新股申购能够取得较高的收益回报。本基金将充分研究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股票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在此基础上谨慎参与新股申购,从而在承担有限风险的基础上获取股票一、二级市场价差收益。
本基金通过新股申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及其合理的内在价值判断,在其可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如下:
1.公允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复合型基准,在设定该基准时选取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上述两个指数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市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其样本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具有较高一致性,能够比较贴切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设定复合基准时对上述两个指数分别赋予了80%和20%的权重,客观反映了本基金在信用债券市场处于中性情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可以比较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2.易于观测性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的情况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公开发布,易于观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
3.指数发布主体的权威性
该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指数的发布主体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的一级托管人。
4.指数的知名度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广大投资人所认同,并且已被越来越多的证券投资基金使用。
5.不可操纵性
由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指数具有较高的市场代表性,遵循客观的编制规则,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也保证了该指数的不可操纵性。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或者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报证监会备案。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948,880,806.93 | 98.15 |
其中:债券 | 2,948,880,806.93 | 98.15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241,742.55 | 0.21 |
6 | 其他资产 | 49,330,881.77 | 1.64 |
7 | 合计 | 3,004,453,431.25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64,779,000.00 | 7.04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2,560,715,206.03 | 109.41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40,131,000.00 | 1.71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183,255,600.90 | 7.83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948,880,806.93 | 125.99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080071 | 10营口债 | 1,000,000 | 104,370,000.00 | 4.46 |
2 | 110011 | 歌华转债 | 912,210 | 103,362,515.10 | 4.42 |
3 | 122814 | 11东营债 | 1,000,000 | 103,150,000.00 | 4.41 |
4 | 1180031 | 11广西农垦债 | 1,000,000 | 102,580,000.00 | 4.38 |
5 | 1180035 | 11武进经发债 | 1,000,000 | 101,150,000.00 | 4.32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569,550.6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2,252,147.34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6,374,015.35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135,168.41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9,330,881.77 |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1 | 歌华转债 | 103,362,515.10 | 4.42 |
2 | 110009 | 双良转债 | 55,311,913.80 | 2.36 |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 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0.06.29-2010.12.31 | 6.70% | 0.24% | -3.44% | 0.12% | 10.14% | 0.12% |
2011.01.01-2011.06.30 | -0.99% | 0.27% | -0.73% | 0.08% | -0.26% | 0.19%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06.29)起至2011.06.30 | 5.64% | 0.25% | -4.14% | 0.10% | 9.78% | 0.15% |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等,上述费用具体的费率、计算公式、收取使用方式等内容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与转换”。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司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6、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