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农被责令整改
月底提交书面报告
月底提交书面报告
201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赵一蕙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祝建华
*ST中农今日披露,根据北京证监局6月份对公司的专项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内控不严、审批程序缺失、公司治理不规范以及募集资金未专户存储等问题。根据要求,*ST中农应在2011年8月底前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表示,目前正在落实整改,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整改进展情况。
证监局检查发现,2010年底,*ST中农及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计提了处理农行总行逾期贷款奖励基金300万元、化解宜昌嘉华债务纠纷奖励基金95万元。经调查,证监局认为此次奖金计提存在董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子公司奖金计提审批程序倒置以及大额奖金计提依据不足等问题。
华垦公司所聘高管人员刘炳鑫不符合《公司法》第147条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该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时存在提供虚假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华垦公司还存在对外投资未经批准即先行实施、费用列支缺乏管控机制、涉嫌开具虚假票据套取资金(涉及金额8.33万元)、费用报销审核流于形式、大理石业务存在不规范情况等问题。经查,自2006年至2008年底,华垦公司与北京星垦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大理石销售业务。依据协议,该项合作业务华垦公司应将销售利润的大部分作为联营分利支付给星垦公司,其业务实质是星垦公司借用华垦公司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华垦公司在2010年度确认了应分给星垦公司的历史积欠返利款95.6万元,并作为销售费用处理,相应形成华垦公司在2007年、2008年虚增利润95.6万元。
此外,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未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董监事会会议召集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