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1-01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正路集团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
2、投资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3、投资期限:12个月
4、预计年投资净收益率:14.5%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9年9月9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等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在不超过当期净资产15%的总额、单项投资不超过净资产10%的范围内,进行相关委托理财等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11年8月12日,公司与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国信”)签署了正路集团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公司将4500万元资金委托给西安国信进行管理,向浙江正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路集团”)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信托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受托人名称: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捌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主要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各类信托业务。
2、借款人名称:浙江正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卫星
注册地址:浙江省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亚太大道567号
经营范围:水晶材料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袜、工艺品(金银制品除外)、玻璃制品、花边、挂锁、布线、单晶硅、多晶硅原料及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等。
资产及经营情况:截止2010年12月底,有限公司总资产105050万元,净资产56851万元;2010年销售收入97000万元,净利润9610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信托资金金额:
合同项下的资金为信托资金,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万元。
2、信托资金用途:
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将贷款给正路集团。
3、信托资金期限:
合同项下信托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
4、信托资金收益率:
合同项下预期信托资金年净收益率为14.5%。
5、信托资金的发放与回收:
公司将信托资金划入西安国信的信托账户,信托资金到账后西安国信与正路集团办理借款事宜。在信托中止时,由西安信托办理信托资金的交付。
6、风险控制:
正路集团以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浦江财富广场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浦江县人民路28号的福泰隆广场二楼商业物业提供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履行提供担保。同时,浙江正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卫星夫妇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信托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签订并交付信托资金,且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信托资金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信托资金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若正路集团不能按时还款,公司需处置所抵押资产,或向担保人追偿信托资金。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资金信托,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资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