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陈海诚股权转让纠纷仲裁结果的公告
201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11-15
关于公司与陈海诚股权转让纠纷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简要情况。
公司与陈海诚关于永州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事宜,于2011年3月7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简称“仲裁委”)提请仲裁,2011年7月26日,仲裁委作出裁决文书,现本案已审理终结,裁决书业已生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案基本情况详见2011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与陈海诚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的公告》(临2011-2号),公司全部仲裁请求均得到支持。
三、裁决情况。
(一)解除双方签署的《永州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永州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二)陈海诚返还股权转让款1267万元及利息78.16万元;
(三)陈海诚赔偿公司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损失2294万元;
(四)陈海诚配合公司办理大唐华银永州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陈海诚办理大唐华银永州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工商变更手续,取消“大唐华银”冠名;
(六)陈海诚承担本案仲裁费用36.63万元。
上述陈海诚应支付费用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0日内支付完毕。
四、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无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虽已胜诉,但公司是否能及时全额收回相关款项存在一定风险。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