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广州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实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1年8月15日起通过广州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1)、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2)、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货币A,基金代码:270004,广发货币B,基金代码:270014)、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5)、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6)、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7)、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8)、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70009)、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10)、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1)、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2)、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3)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5)。
投资者可在广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除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同时,经广州银行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1年8月15日起,对通过广州银行网上银行和以定期定额方式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只限前端收费模式)。优惠措施如下:(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为原申购费率4折,但优惠后申购费率若低于0.6%,则按0.6%执行;(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广州银行的销售同时开通后端收费模式(若该基金有)和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广州银行的安排为准。
2、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3、广发货币B(基金代码:270014)在广州银行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4、投资者可到广州银行基金代销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广州银行的安排为准。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96699
公司网址:www.gzcb.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8年4月21日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9月1日发布的《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