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1-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12日在上海久事大厦会议中心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525,351,758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286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1、选举王运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票数 |
1,525,351,648 |
2、选举柳光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票数 |
1,525,351,648 |
(二)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选举谷大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525,351,758 | 1,525,351,645 | 3 | 110 | 10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王建文律师和黄勇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