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1-032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方案的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的议案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了根据最新情况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1-6月)》以及《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1-6月)》提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自营业务决策权限》的议案
为积极落实监管要求,调整展业方向,促进主营业务的全面提升,推动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协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固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根据公司行业及业务特点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予董事长在自营业务贷款方面单笔额度权限为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
董事张春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向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向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独立董事将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独立董事简历及声明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事项:《关于选举向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1年8月31日上午10:0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4楼华山厅。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重大提案
1、《关于选举向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8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为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向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26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29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9层
3、登记方式:
⑴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⑵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相关说明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21-63410710 邮政编码:200001
传 真:021-63410712 联系人:尚俊萍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安信信托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向颖简历
向颖,女,汉族, 1953年12月14日出生,中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经济法学高级讲师任职资格。长期从事财政财务审计监督和金融资产管理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市公司运作,具有丰富的财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曾担任国有大型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巡视员,天龙集团”(深交所300063)独立董事。
附件3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向颖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1年 8月15日
附件4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向颖,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颖
2011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1-033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1-034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12日收到了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辞呈。施天涛先生因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满六年,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施天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施天涛先生的辞呈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施天涛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施天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