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宝诚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1-019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决定,对下列条款进行修改:
第四条 原文为:
“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应当出席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修改为:
“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应当出席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六条第十款 原文为: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
“10、《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原文为:
“在不违反本细则第十六条的原则下,总经理有权在符合下列条件时独立作出决定并签署有关文件:
1、一次性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3%;
2、在四个月内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3%;
3、一次性或者在四个月内累计处置资产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3%;
4、一次性或者在四个月内累计收购资产(或股权)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
修改为:
“在不违反本细则第十六条的原则下,根据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有权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向其他企业投资、担保、现有业务之外的风险投资除外)、资产处置独立作出决定并签署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决定,对下列条款进行修改:
第九条“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第一款 原文为:
“(一)根据《公司章程》,单项金额及年度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如下: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对外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审查,报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可授权总经理批准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担保、现有业务之外的风险投资除外),决策程序如下:相关部门提出投资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修改为:
“(一)根据《公司章程》,单项金额及年度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如下: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对外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审查,报董事会审批。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可授权总经理批准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向其他企业投资、担保、现有业务之外的风险投资除外),决策程序如下:相关部门提出投资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决定,对下列条款进行修改:
第十四条 原文为:
“按照确定的权限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审批。重大担保业务,应当报经董事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类似决策机构批准。
上市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修改为:
“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确定的权限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审批。担保业务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
以下对外担保还须经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