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六届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1-01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8月13日以书面和通讯等形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因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向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2880万元轮胎成型机等设备,由公司向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以及公司与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回购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8)。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1年8月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1-01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委托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宝”),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橡机”)购买轮胎成型机6台,价款合计人民币2880万元,融资公司将所购设备租赁给德瑞宝使用,(融资公司与德瑞宝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由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即当德瑞宝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由本公司按照约定价格从融资公司回购上述设备)。本公司与融资公司签署《回购担保协议》,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为2880万元,期限为3年。
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措施。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袁廷树;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1000万元 ;
股权结构:吕芹爱、王太忠、袁廷行分别持有公司52.4%、26.2%、21.4%的股权;
一般经营项目:全钢、半钢、载重子午线轮胎生产销售,经核准的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1年6月底,德瑞宝轮胎总资产62088万元,净资产31564万元,总负债30524万元,资产负债率49.16%,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截至6月末本年实现利润4995万元。
德瑞宝轮胎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回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为双星橡机与德瑞宝签署的《加工定做合同》和德瑞宝与融资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承担回购责任。回购价格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支付的已到期租金及未到期本金之和。(即最高不超过租赁物总价2880万元)。
该项目若发生回购,第一年末回购价格为1284万元,第二年末回购价格为327万元,第三年末回购价格为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星橡塑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双星橡机开拓市场,拓展多种营销模式,适应市场需求,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对担保事项风险判断
①在提供回购担保前,被担保方已支付回购担保对应产品25%的保证金;
②被担保方设备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所有;
③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我公司分别与第三方山东昊龙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与袁廷树、吕爱芹、袁廷行、张兰敏、安金凤、吕宏伟、吕明玉、李芹爱、王太忠等人签署《反担保合同》,山东昊龙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袁廷树、吕爱芹、袁廷行、张兰敏、安金凤、吕宏伟、吕明玉、李芹爱、王太忠等人对本公司提供的回购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山东昊龙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袁廷树、吕爱芹、袁廷行、张兰敏、安金凤、吕宏伟、吕明玉、李芹爱、王太忠等人信用情况良好,有相应的资金实力提供反担保,同时其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上述安排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3、鉴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因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向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2880万元设备,由公司向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以及公司与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回购担保协议》。
五、累计提供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山东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担保12023.56万元(含本次担保2880万元),为东营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担保5038万元,为山东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担保8142万元,累计担保25203.56万元,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双星橡塑机械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双星橡塑机械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内容,同意上述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六届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本公司与融资公司签订的《回购担保协议》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