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1-23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8月16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州中院”)执行裁定书,邵武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邵武中竹”)诉为本公司担保追偿纠纷一案,温州中院进行了裁定。案件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2011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一、诉讼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收到温州中院(2010)浙温执民字第351-1号执行裁定书。
温州中院认为,本公司目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邵武中竹向温州中院申请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符合法院规定,应予准许。邵武中竹若发现本公司另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被温州中院查控的财产处置条件成熟的,可随时请求温州中院恢复执行。据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温州中院裁定如下:
温州中院(2010)浙温执民字第35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目前尚未能估计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