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1年8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云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公司董事叶云宇先生、独立董事高圣平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叶云宇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叶云宙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高圣平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海龙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和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原来的不超过65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增加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期限、授信产品种类以农业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在审批的授信额度及额度的使用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处理与具体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业务合同的谈判、签署等事宜。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长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马长艳女士上任后,原审计部负责人苏丽霞女士不再担任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马长艳女士的简历:
马长艳:女,1971年9月生,中国籍,大专学历,审计师、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在中国铝业公司任财务部会计师、审计部项目主审;2007年1月至2009年5月在江苏利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任集团审计部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在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集团审计部经理;2011年2月至2011年5月在江苏旭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总监;2011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马长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玉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文玉梅女士的简历:
文玉梅:女,1983年3月生,中国籍,中专学历。2001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出纳员、会计,现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文玉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0.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对《关于增加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核查意见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1年8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红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长艳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马长艳女士上任后,原审计部负责人苏丽霞女士不再担任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
经过对马长艳女士有关教育及工作经历的了解,认为马长艳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增加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市场经济原则,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意将公司和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原来的不超过65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万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5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具体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对公司与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镁馨”)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出了预计。2011年,由于公司对重点客户NCR的产品销售形势较好,加上新项目的成功开发,公司对NCR产品销售规模较年初预计有所扩大,向苏州镁馨采购生产所需压铸件的数量及金额也将超过年初预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和苏州镁馨2011年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原预计金额,现需要对原预计金额进行增加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产品或劳务 | 关联方 | 原预计2011年发生额 | 2011年1-6月实际发生额 | 增加预计 金额 | 现预计2011年发生额 |
采购原材料或商品 | 压铸件 | 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 | 不超过650 | 466 | 350 | 不超过1000 |
合计 | 不超过650 | 466 | 350 | 不超过10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云宙
设立时间:2007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实收资本:650万美元
注册地: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大新科技园12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大新科技园12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汽车及机车用模具、夹具、铸锻毛坯件及精加工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及售后服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定价依据:公司按照客户报价扣除10%管销费用后与苏州镁馨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市场经济原则,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关联交易通过专业化分工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以确保公司精干高效、专注核心业务的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坚持了市场化原则,交易金额在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例极小,不影响本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本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与各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各关联方的依赖关系。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云宙先生、叶云宇先生、叶惠美女士、张素贞女士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高圣平先生、张海龙先生、郑少华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保荐机构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琦、王伟认为,公司与苏州镁馨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根据实际产品销售情况及关联采购情况调整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对公司增加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无异议。
六、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与2011年6月17日与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6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文玉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文玉梅简历如下:
文玉梅:女,1983年3月生,中国籍,中专学历。2001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出纳员、会计,现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文玉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0.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新亭路10号
邮政编码:215151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真号码:0512-6616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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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