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2011-18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8月5日以专人递交、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赵凤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李志亮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赵凤林、李志亮先生的辞职申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赵凤林、李志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改革发展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李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魏晋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李志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李金泉董事长提名,聘任魏晋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6日在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1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
2、会议地点: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议题: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各中介机构代表。
6、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9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3)登记和联系地点: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014030
电 话:0472-3116791、0472-3117182
传 真:0472-3117182
联系人:石书宏
7、已登记但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备查文件: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资料披露于上交所指定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李建国先生、魏晋忠先生简历
附件二: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李建国先生简历
李建国,男,1954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工,中共党员。曾任616厂副厂长、厂长,山西柴油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李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魏晋忠先生简历
魏晋忠,男,1962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工,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兼党总支书记,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方实业公司经理,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晋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附件二: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1年9月6日上午10:00时在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持股数:
4.委托书签发日期:
5.委托有效期:
6.代理人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7.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8.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9.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1)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
(2)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
(3)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10.如果股东对上述第7项和第9项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