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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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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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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1—21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16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决定于2011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1—2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经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期限不超过一年。

      3、发行利率: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利率随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资金用途:短期融资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6、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8、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注册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9、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或公司总裁)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等,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有关协议、公告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1—23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 集 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

      2、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1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

      4、会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2楼会议厅

      5、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 8 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1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1年9 月 1 日、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邦洪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1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