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9版)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031,878.36 |
3 | 应收利息 | 1,430,118.44 |
4 | 应收申购款 | 533,865.62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21,995,862.42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 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6年7月5日- 2006年12月31日 | 0.9511% | 0.0011% | 0.8699% | 0.0002% | 0.0812% | 0.0009% |
2007年1月1日- 2007年12月31日 | 2.7535% | 0.0054% | 2.4441% | 0.0017% | 0.3094% | 0.0037% |
2008年1月1日- 2008年12月31日 | 3.3773% | 0.0093% | 3.4340% | 0.0011% | -0.0567% | 0.0082% |
2009年1月1日- 2009年12月31日 | 1.6628% | 0.0066% | 1.9800% | 0.0000% | -0.3172% | 0.0066% |
2010年1月1日- 2010年12月31日 | 2.2722% | 0.0088% | 2.0289% | 0.0003% | 0.2433% | 0.0085% |
2011年1月1日- 2011年6月30日 | 1.7766% | 0.0052% | 1.4153% | 0.0006% | 0.3613% | 0.0046% |
十三、费用概览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算,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等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2011年2月18日公布的《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住所、董事、监事、经理层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中,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6、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出了自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7月5日期间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