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芜蚌试验区
获批试点股权激励
获批试点股权激励
2011-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胡心宇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胡心宇 ○编辑 刘玉凤
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已经批准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参照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并适用与之相关的政策。目前安徽省有关部门正参照中关村的政策,制定初稿,拟于近期推出。
根据初稿,今后合芜蚌试验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企业可将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形式激励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此外,合芜蚌试验区企业自行转化科技成果、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转化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其他企业、转让科技成果、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入股等,科技人员都将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同时,合芜蚌试验区科技成果处置权、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股权激励税收等也将比照中关村示范区政策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安徽合力、国风塑业、安凯客车、江淮汽车、海螺型材、丰乐种业等上市公司基本符合该方案初稿提出的各项指标,如若对中高层进行股权激励,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将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