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前董事长韩晓更等公开谴责的决定
前董事长韩晓更等公开谴责的决定
2011-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查,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29日披露了2010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但又于2011年4月19日披露了2010年度业绩亏损并将暂停上市的公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前董事长韩晓更、前财务总监李刚未能勤勉尽责,对该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的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公司前董事长韩晓更、前财务总监李刚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希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及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并促使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