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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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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1-029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张毓强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周森林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蔡国斌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曹江林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1-030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谊民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赵军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李谊民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1-03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3、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担保8亿元,公司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27.15亿元;

      2、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3.3亿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28.6亿元;

      3、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成都担保1.38亿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成都担保20.57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78.70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80,000万元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期限3-5年

      债权人: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深圳发展银行嘉兴分行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1)向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5年;

      (2)向深圳发展银行嘉兴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33,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期限5-8年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十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八里湖支行浔庐分理处

      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共计人民币3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十里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3,000万元长期项目资金贷款,期限5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八里湖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项目贷款,期限8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3,8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农商行成都青白江支行、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共计人民币13,8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明细如下:

      (1)向农商行成都青白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

      (2)向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预计在2011年度为巨石集团提供担保38亿元;巨石集团预计在2011年度为巨石九江提供担保32亿元;巨石集团预计在2011年度为巨石成都提供担保24亿元(详见公司2011-008号公告)。在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为巨石集团提供担保27.15亿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提供担保28.6亿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成都提供担保20.57亿元,均未超过公司预计的2011年度担保总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25,620.8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083,154.13万元,负债总额735,451.82万元,净资产347,702.31万元,2010年净利润47,839.52万元,资产负债率67.90%。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50,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生产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九江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96,530.93 万元,负债总额243,621.37万元,净资产52,909.56万元,2010年净利润-2,474.00 万元,资产负债率82.16%。

      3、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64,990.07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明;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

      巨石成都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20,419.01 万元,负债总额147,432.79万元,净资产72,986.22万元,2010年净利润4,887.00 万元,资产负债率66.89%。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业务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目的是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277,5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509,506万元(全部为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合计787,006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53.32%,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