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1-02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北里8号泰山饭店召开。本公司董事陈斌先生主持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其中云公民先生、陈飞虎先生委托陈斌先生,陈殿禄先生委托王映黎女士,褚玉先生委托钟统林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李晓鹏先生、监事彭兴宇、陈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中期工作汇报、本公司2011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说明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汇报,会议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 审议并批准了公司2011年中期发展报告。
二、 批准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条例编制的未经审计的本公司2011年中期财务报告。
三、 审议并批准了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2011年中报、业绩公告,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不时要求酌情修改并适时发布。
四、 审议并批准了本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编制的2011年中报、中报摘要,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不时要求酌情修改并适时发布。
五、 审议并批准了《管理层声明书(国际帐项)》,并授权任何两位董事签署。
六、 审议并批准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正案。
七、 根据总经理陈建华先生的提名,聘任王慧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王慧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八、 批准本公司成立煤炭产业部。
九、 批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8日
附件:王慧明先生简历
附件:
王慧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二年十月,博士,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为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王先生曾担任徐州矿务局团委副书记;菲律宾喜泰采矿公司中方技术主管;徐州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经营部主任,副总经理;徐州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州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徐州矿务集团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徐州矿务集团三河尖煤矿矿长、党委书记;江苏华美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1-02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西城区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北里8号泰山饭店召开。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晓鹏、监事彭兴宇、陈斌出席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11年中期财务报告》,即通过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审议批准本公司按照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编制的2011年中期报告、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 认为中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中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