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半年报摘要见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1-030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津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装饰部品部件等的需求,公司拟在天津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洪涛装饰(天津)产业园并实施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2011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的议案》。2011年7月27日,公司与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合作意向书》,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027号公告。
为了进一步确定合作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拟与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协议将在正式签订后另行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在天津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好地推动洪涛装饰(天津)产业园的建设,实施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公司拟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拟设地点:天津中心渔港经济区
法定代表人:刘年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木制品(家具)、建筑幕墙及门窗、不锈钢制品、玻璃纤维加强石膏板(GRG)、LED照明电器的生产、安装和销售;园林雕塑设计;家私配套、空调设备的设计安装;进出口贸易业务;建筑材料的购销。(具体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详细情况另行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5票回避,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含风险抵押金的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年薪属于年薪的固定收入部分,占年薪比例的60%,按月计发。绩效奖励属于年薪的浮动收入部分,占年薪比例的40%,按照公司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情况和其他综合绩效决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实施。为了加强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和持续经营意识,绩效奖励在根据其业绩完成情况计算出具体额度后,50%一次性发放,50%存入风险抵押金账户。风险抵押金于次年4月底前发放完毕。兼任非高管职务的董事薪酬参考上述方案实施。
按照公司2011年经营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平均年薪水平预计为4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细化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商议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6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8月17日在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半年报摘要见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1-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