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编号:临2011--022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及资产抵押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4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杭州海越大厦作抵押,向银行申请额度为3亿元的授信。2011年6月10日,公司控股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现将合同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住所为: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住所为:杭州市滨江区;负责人:郑浩。
借款金额(人民币):3.5亿元;期限为:10年,(自201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利率为:基准利率。
借款用途:用于偿还杭州海越大厦建设期的股东借款。
杭州海越置业以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4.8万余平方米的海越大厦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公告日,上述合同项下的借款已支用1.5亿元。
二、关于《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住所为: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住所为:杭州市滨江区;负责人:郑浩。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为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商用物业抵押贷款已于2011年6月10日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愿意为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物为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海越大厦。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2938万元,如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3、《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8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