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1-01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上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18日在本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9,526,145股,占公司总股本34.08%。受公司董事长吴福胜先生委托,董事、总经理季学勇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普通决议事项,其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赞成159,526,14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张婕、杨结胜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73,835.06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9,629,923.56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2,643,911.5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6,040,912.7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8,684,824.27元。
董事会拟定:1、以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6,807.9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19,997,20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8,687,623.77元转入下期。2、以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6,807.9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6的比例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出资本公积280,847,490.00元。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8,079,150股增加到936,158,3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黄艳、李仲英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参会董事签名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