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文嫣 于祥明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下称“《意见》”)全文内容。支持政策涵盖税收、土地资源、公路收费、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行业资源整合、创新技术应用、资金扶持以及农产品物流八个方面。
此次公布的《意见》是贯彻和落实200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下称“《物流业振兴规划》”)的细化配套政策,其中,减税费和促整合为诸多扶持政策中的亮点。
《意见》明确,要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业的规模效益。此外,还对土地出让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政策作出相关观点,以保障农产品物流业稳定发展。
《意见》还对税收、土地、路桥收费等制约物流业发展的关键症结给出了药方。
自2009年国务院通过《物流业振兴规划》以来,很多物流企业呼吁应该在税收等方面作出一些政策调整。主要问题为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包括仓储、代理等)两大类。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项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各类业务税率不同,不仅有碍于企业的一体化运作,也不利于税收征管。
对此,《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路桥费成本过高是物流业的另一项不能承受之重。要降低物流业成本,最直接的解决措施是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意见》提出,要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并研究调整挂车交强险征收政策,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还要求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
关于物流业普遍存在的土地、资金紧张的生产要素瓶颈,《意见》则要求职能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物流用地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力度,进一步扩宽融资渠道,提供融资服务和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扶持政策的细化对物流企业是利好,企业间进行整合则是今后一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