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婧妤 ○编辑 阮奇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日前证监会已核准了14家期货公司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这是《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实行以来,首批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
这14家公司分别为宏源期货有限公司、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平安期货有限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华联期货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期货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海通期货有限公司、新湖期货有限公司、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已获批资格的14家公司在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后,即可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这标志着期货行业正式告别单一的期货经纪业务模式,进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多元化发展的新阶段。
期货公司期货咨询业务是指基于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的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
证监会期货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试行办法》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中国证券业协会共组织了两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考试,监管部门从7月1日起接受申请从事该业务期货公司的申请材料。
根据《试行办法》,申请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公司需满足两个“硬指标”。一是要求期货公司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即须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本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二是要求期货公司具备一定数量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并达到有关从业时间的要求。
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这两个“硬指标”测算,目前全行业满足第一项财务指标的期货公司超过90家,而两项指标都满足的公司共63家,这63家具备申请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期货公司中,已有43家向监管部门提出了业务申请。
从业人士认为,该业务的推出利于引导期货公司为广大实体企业、产业客户以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专业化服务,可加快期货市场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
同时,通过发挥期货公司专业优势,开展以风险管理顾问服务为核心,期货研究分析和期货交易咨询为支持的期货投资咨询服务活动,也可逐步改变全行业单纯依附经纪业务的客服模式,促进培育期货公司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