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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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公司负责人张有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执勇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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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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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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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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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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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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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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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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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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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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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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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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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2000年6月为四川广林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林电器")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以下简称"成都二支行")申请五年期固定资产贷款1,40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2000年6月5日起至2005年6月4日止。广林电器以向本公司提供电器设备,本公司可暂缓支付货款为条件。同时,为降低担保风险,广林电器以其房屋和法定代表人所持该公司股权向本公司作反担保。因广林电器未按期归还400.00万元借款和利息,成都二支行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广林电器归还逾期的400.00万元借款和利息,并提前归还按照借款合同应于2005年6月到期的1,000.00万元借款。2004年11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民成初字第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广林电器应归还400.00万元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余1,000.00万元借款提前归还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本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5年6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终字第110号)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本公司在2005年度财务报告中提取9,507,222.00元预计负债,因该案件无新进展,本期财务报告中的预计负债仍为9,507,222.00元。
2、 本公司持股97.56%的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电子材料公司)就成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2.44%的股权,下称:瑞文电子)及其法人代表江河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业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电子材料公司记录仪损失23,329.96元,返还电子材料公司流动净资产8,199,960.29元,支付承包费921,618.10元,支付排污费6,619.00元,并承担一审诉讼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118,674.00元,总计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9,270,201.35元,瑞文电子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江河和瑞文电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电子材料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向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08年12月8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770,201.35元,江河尚欠电子材料公司8,500,000.00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电子材料公司与江河、瑞文电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分期分次偿还:其中,在2009年12月31日前还款100,000.00元;在2010年6月30日前还款100,000.00元;在2010年12月31日前还款150,000.00元;在2011年6月30日前还款150,000.00元;在2011年12月31日前还款200,000.00元;剩余7,800,000.00元自2012年分10年还清,每年还款780,000.00元,每年分两次分别于6月和12月付款,每次支付390,000.00元。在江河、瑞文电子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前,电子材料公司不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河、瑞文电子的财产保全措施。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电子材料公司对江河2009-2011年6月的应收款项已如期收回,收回本期应还款150,000.00元。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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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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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胥执勇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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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胥执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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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胥执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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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胥执勇
合并利润表
2011年1-6月
编制单位: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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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胥执勇
母公司利润表
2011年1-6月
编制单位: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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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胥执勇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