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1-056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8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谭焕珠委托柴长青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2011年8月20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尹晓冰对本议案持反对意见并无法保证《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对公司以往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相应调查和细致评估后,认为公司以往各期的无形资产(如荒山及林地的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如基地围墙及灌溉系统等)和长期待摊费用等主要资产项目的初始计量因舞弊或其他原因存在着重大错误,公司以往各期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也存在诸多值得质疑的地方,以及公司各期在收入确认和资产减值等方面存在着不能够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问题;造成了公司上述资产的后续计量和以往各期的损益核算存在需要调账更正的必要性;从而导致本期的主要资产项目和股东权益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等会计报表项目存在着误报情况。同时也注意到导致公司2010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主要情形尚未得到彻底消除。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1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2010年8月2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签订了8,0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质)字0012号)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保)字0010号),权利质押合同下的质押物为何学葵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权利凭证号码为1008300002的1,000万股股票,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为何学葵。
2011年4月1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公司自愿将其应收账款债权309,245,210.44元为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2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贷款提供补充担保。
2011年8月上旬公司已归还1,047万元,剩余6,953万元将于2011年8月29日到期。
鉴于上述贷款即将到期,且公司目前资金紧张,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严重不足,特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申请贷款展期,原权利质押合同、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担保物及原以应收账款309,245,210.44元为本笔贷款提供补充担保不变。
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