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11-020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8月9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伟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相关后续工作的安排,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1]4416号《审计报告》,本公司编制了2011年半年度备考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伟良先生、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陈祥斌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11-021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19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竹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骏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