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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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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1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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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1-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126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本期债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或按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方式予以公布,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79,533.39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为57.53%;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715.80万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0年12月31日,杭钢集团担保余额为546,982.12万元(不考虑本期债券),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32,982.12万元,对外的担保余额为14,000.00万元,占杭钢集团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44.19%。若考虑本期债券的担保,杭钢集团担保余额增加14亿元,达到686,982.12万元,占其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55.50%。

    三、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会使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本期债券的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五、本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和持续满足上证所的上市条件,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六、公司钢材产品的主要原、燃材料成本,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77%,最近三年矿石、煤炭等原燃料采购价格波动明显,直接导致公司毛利率的波动,对公司的利润水平构成一定影响。

    七、由于受到钢铁行业生产工艺的连续性和改制等原因的限制,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近三年公司关联交易规模有所下降,但关联交易金额占比仍然较高。2010年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77.60亿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39.98%,对公司的经营构成一定影响。

    八、公司受地理环境的影响,公司只能在现有生产规模保持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做精做强,通过优化调整工艺生产结构和品种结构,不断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扩大盈利水平,实现从数量扩张向品种质量效益转变的企业转型升级。

    九、发行人母公司2008年-2010年及2011年1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085.50万元、46,892.98万元、-3,566.22万元和38,450.21万元。200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08年度减少49,192.52万元,主要是受国内宏观环境及钢铁行业形势波动影响,国内钢材产品价格急剧下跌,导致公司收入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公司2009年度销售、采购金额均有所下降,往来资金需求有所降低,应收票据进行贴现的情况有所减少。201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09年度减少50,459.20万元,主要是2010年公司销售商品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交易量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流入相应减少所致。随着钢铁行业复苏及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2011年以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对本期债券偿还本息的能力也有所增强。

    十、公司子公司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按90%计缴企业所得税。若国家鼓励类技术目录发生调整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目前享受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变动或取消,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十一、根据监管部门和新世纪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新世纪资信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新世纪资信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披露。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杭钢股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杭钢集团、控股股东、担保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人经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董事会批准,发行面值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规则
    担保函担保人以书面形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偿付保函
    新质押式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所于2006年5月8日起推出的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新质押式回购区别于上证所以往质押式回购,主要在前者通过实行按证券账户核算标准券库存、建立质押库等方面,对回购交易进行了优化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浙江浙江省
    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新世纪资信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公司章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近三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
    一期2011年1-3月
    工作日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人民币元
    我国、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1、本期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14亿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期债券确定为一次发行,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14亿元。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均已披露于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并已分别刊登在2011年4月23日、2011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72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14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2011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3年期。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8月24日。

    7、利息登记日: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8月24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日: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8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兑付登记日:2014年8月24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本金支付日:2014年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本金支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各品种票面总额分别与该品种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各品种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该等到期品种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1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的1.2%。

    2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1年8月22日

    发行首日:2011年8月24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26日

    网上申购日:2011年8月24日

    网下发行期:201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26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世中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联系人:周尧福、曹永华、金伟国、吴继华

    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传真:0571-88132919

    (二)承销团

    1、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项目主办人:王勖尧

    联系人:张谧、王勖尧、陶金志、王校师

    联系电话:0755-22621771

    传真:0755-82401562

    2、副主承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F

    联系人:陈智罡、蔡薇

    联系电话:010-60833672、60883604

    传真:010-60833658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9层

    联系人:樊莉萍、陈玫颖

    联系电话:010-66211553、66025242

    传真:010-66025253

    3、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张全、杨莹、张慎祥、于颖欣

    联系电话:010-85130653、85130791、85130207、85156387

    传真:010-85130542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人:吉爱玲、李加生

    联系电话:010-85127601、85127686

    传真:010-85127929

    (3)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住所: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B座5层

    联系人:周晓莉

    联系电话:010-51662928-203

    传真:010-66226708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吕晓东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20楼

    联系人:楼伟亮、陈盈雯

    联系电话:021-22081166

    传真:021-52985577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少先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联系人: 叶卫民

    联系电话:0571-88216711

    传真:0571-88216890

    (五)担保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世中

    住所: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32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联系人:吴东明

    联系电话:0571-85032398

    传真:0571-88146803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上海华盛大厦14F

    联系人:苏家邦、刘云

    联系电话:021-63504375

    传真:021-63521885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人:张谧、王勖尧、陶金志、王校师

    联系电话:0755-22621771

    传真:0755-82401562

    (八)收款银行

    开户名: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营业部

    账号:0012500801686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评级状况

    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新世纪资信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新世纪资信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布。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新世纪资信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杭钢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世纪资信评定杭钢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担保人信用级别不低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新世纪资信基于对发行人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的财务实力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

    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AA。

    三、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能保障公司规范、有序地开展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组织架构设置较为合理,高管团队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能满足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但仍需持续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较大规模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发行人产品以工业材为主,与江浙地区发达的民营制造业相匹配,产品需求周期性较稳定,且销售半径优势较明显。公司与主要原燃料供应商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采购渠道较畅通、稳定。但是,由于公司原燃料自给率较低,近年来原燃料价格波动加大,公司成本管控面临一定的压力。在原地产能扩建受限情况下,公司依靠内涵式增长,生产经营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发行人经营态势相当平稳,财务杠杆水平适当,即期债务偿付能力较强。近年来,公司通过提高优特钢比例、扩大重点盈利产品产销率等途径,加之成本费用控制能力较强,公司毛利率有所回升、盈利能力有所增强,但需关注紫金棒材计入公司销量的影响。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应收票据规模激增但回款风险可控,整体资产质量较好。因票据结算范围扩大且原燃料采购增加,2010年公司经营环节处于现金净流出状态。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优化负债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该公司正常经营盈余可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到期偿还提供基本保障。此外,本期债券由杭钢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增强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到期偿付的可靠性。

    1、优势

    (1)杭钢股份具有区域优势,产品主要面向江浙地区的制造行业,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公司与上下游客户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购销渠道较畅通。

    (2)杭钢股份经营平稳发展,财务杠杆水平适当,资产流动性较好,即期债务偿付能力较强。

    (3)控股股东杭钢集团财务实力较强,杭钢股份在其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可获得必要的支持。

    2、风险

    (1)杭钢股份原燃料自给率较低,一旦原燃料价格上涨,公司成本管控压力较大,其盈利空间可能受到挤压。

    (2)杭钢股份临近杭州市区,加之节能环保政策趋严,面临一定的环保支出压力。

    (3)杭钢股份关联交易规模较大,需持续关注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资信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新世纪资信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资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及其债券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新世纪资信对发行人的持续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新世纪资信将在每年发行人公布年报后的1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资信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由新世纪资信持续跟踪评级人员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当发行人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及时跟踪评级,如发行人受突发、重大事项的影响,新世纪资信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资信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发行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签署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和新世纪资信应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新世纪资信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第三节 担保

    本期债券由杭钢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已经2011年5月12日杭钢集团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住 所: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32号

    法定代表人:李世中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零捌佰贰拾万元

    成立日期:1963年8月16日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车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钢、铁(包括压延),焦炭,耐火材料及副产品、金属丝、绳及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铸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进出口经营业务范围。(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杭钢集团目前的业务板块主要为钢铁、贸易流通、旅业及房地产等,按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截至2010年12月31日,杭钢集团资产总额为3,774,612.61万元,所有者权益1,237,744.11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6,401,945.67万元。

    杭钢集团2010年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序号分行业营业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钢铁1,489,223.3123.26%
    2贸易流通4,594,084.7771.76%
    3旅业29,193.370.46%
    4房地产132,874.622.07 %
    5其他156,569.602.45 %
    合计 6,401,945.67100%

    杭钢集团的钢铁业务板块主要由子公司杭钢股份、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和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等运营。截至2010年底,杭钢集团生铁、钢和钢材的产能分别为267.57万吨、349.42万吨和346.99万吨。

    杭钢集团商贸流通业务板块主要是从事钢材、有色金属、矿石及炉料等大宗商品交易,主要由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及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运营。

    杭钢集团旅业板块主要是从事酒店经营业务等,主要由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及杭钢(厦门)酒店有限公司等公司运营。旗下酒店4家,其中五星级酒店2家,三星、二星级酒店各1家。

    杭钢集团房地产业务板块主要由子公司杭州紫元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运营,主要在马鞍山、武汉等地进行楼盘开发,目前已经成功开发春晖家园、银湖翡翠等楼盘。

    (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杭钢集团2010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0年末/度(合并口径)
    资产总额(万元)3,774,612.61
    净资产额(万元)1,237,744.11
    资产负债率67.21%
    营业收入(万元)6,401,94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85,939.88
    净资产收益率8.08%
    流动比率1.07
    速动比率0.62

    注:表中数据依据杭钢集团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整理、计算,其中4 家授权经营事业单位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三)资信状况

    杭钢集团为浙江省属国有大型企业,是一家以钢铁、贸易流通、房地产为核心业务,环境保护、酒店餐饮、科研设计、高等职业教育、黄金开采冶炼等产业协调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截至2011年3月31日,杭钢集团共有26家一级子公司、4家授权经营事业单位和2家境外子公司。

    杭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获得了多家商业银行的大量授信,截至2011年3月31日,杭钢集团共获得各家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93.40亿元,已经使用61.21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132.19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杭钢集团累计担保余额为546,982.12万元(不考虑本期债券),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32,982.12万元,对外的担保余额为14,000.00万元,占杭钢集团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44.19%。

    (五)偿债能力分析

    杭钢集团是一家浙江省属国有大型综合集团,资产规模较大,且自身盈利能力良好,整体偿债能力较强,能为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杭钢集团2009-2010年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3,774,612.613,154,414.43
    净资产(万元)1,237,744.111,220,796.6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万元)1,069,598.501,058,239.96
    营业收入(万元)6,401,945.674,350,400.95
    营业利润(万元)133,405.98119,420.78
    净利润(万元)101,674.66106,626.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5,939.8897,069.9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30,811.52291,947.16
    资产负债率67.21%61.30%

    注:上述财务数据摘自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分所审计的杭钢集团2010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下转14版)

      发行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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